齐秦的一曲北方的狼不知使多少少男少女如醉如痴。狼受青睐,因为它有冷漠的外表,火热的内心;因为它孤独,它坚强。总之,狼具有一种少男少女所推崇的桀骜不驯的个性和息的精神。
——题记
苍白的太阳已有一半沉到雪线之下了。天空笼上了一层表黛,大峡谷四周雪壁反射出蓝莹莹的雪光。这美丽的雪光呵,晶莹清冷。沐浴着它,心头一片安谧,尘世中的一切都似乎不那么重要了。
但我的伤口还在滴血。身下的白雪已被染红了一片,可我的血液仍像泉一样涌出,只是缺少那份美妙的叮咚声罢了。我使劲昂起头来,蚋入眼帘的先是小山包似的黑熊帕克,它胸前的血洞早已冻住了,周围的皮毛上了一层血冰碴儿。
风大了,太阳已经沉下去,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——大峡谷中的天气变化真快——几版雪花落入眼里好清凉!我陡地一下清醒了。在我周围十几只骠悍的狼围成了个大圈儿,他们都在注视着我,依然是那种敬畏若神的眼光——很好,就算倒下了,我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尊严。
知道我是谁吗?看看我的额前,那簇星星般的白毛。对,我就是斯达,阿尔多娜草原上的狼之骄子,周围守侯我的,都 是我斯达狼部的忠实部民。
天色更暗了,风声变成了凄呖的呼啸,雪粒像散弹似的四处横习。
我的故事,得从十几年前说起……
那年春天来得特别早,阿尔多娜草原处处草绿花红,被融的雪水汇成条条小溪,给草原增添了无限生机。
在这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里,我降生了,降生在迷人的伦尔湖畔。在我眼里,一切都那么新奇诱人。但是好景不长,不多久我就发现命运对我并不公平——我太瘦小了,别的狼崽都 能追 上一头羊了,我却还是一幅可怜巴巴的模样。没有谁来关心我,在狼部里弱小就是天大的罪恶,这是狼部的规则。我啃的是被丢动弃的骨头,喝的是已冷的兽血,谁都可以来咬我一口,踹我一脚,肆意欺侮我。但我还必须默默忍爱这一切,因为,因为我要生存。可是连这最后的权利也被剥夺了——我终于被狼群驱逐了。我哭喊,我乞求都无济于事,迎接我的只有排排白亮的牙齿。我别无选择,只得一步一回头地走了,离开了生我的伦尔湖。我眼中流着泪,心头滴着血——还有什么比被群体丢弃更可悲的呢?但又有什么办法?命运就是这样残酷。
于是我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荡,渴了饮口溪水,饿了捕只小鼠,没有希望,也没有去向——我是被遗弃者,生有何望?
终于有那么一天,我走不动了,实在走不动了,全身没有一点劲儿,软软地倒在一块草地上。我厌倦了——活着,还有何恋?就这样死去吧,闭上眼睛什么烦恼都没有了。
过了好一会儿,我发觉自己还活着,放眼看去,已是日暮,这时心头很安宁,生之一切都与我无关。
身边温馨的草香四处飘逸,傍晚的清风在我耳畔呼呼 作响 ,纯净的天空绚丽多彩:晶蓝、瓦蓝、深蓝、蓝紫、纯紫、紫红……天边,一轮日正缓缓落下,在这最后一刻它还是全力地散发着它的光和热,这时的太阳比其他时候更显得壮丽庄严。我注视着夕阳,平生第一次在心头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,仿佛一种美妙的滚烫的液体正缓缓注入我体内。
原来世界上竟有如此壮美的景色啊,以前怎么就没发觉呢?——哦,如果果心里贮存痛苦和失意,那映入眼帘的就只有灰色了;但如果换一种心情去打量周遭一切,那你会感到生活毕竟美好,能顽强地生存下去就是一种美丽……我懂了,厄运并不能摧毁生命,之所以被捉弄,不是命运对谁不公平,而是你自己没有主宰它的信念。没有永远的胜利者,同样也没有永远的失败者;只要全力以赴,一切都可以改变……我终于懂了,为什么要死呢?不,活下去,一定要改变命运,让它在我面前发抖吧!
星光下一只狼在孤独地前进,眼中的伤痛已被风拂去,心中的血痕也被风抚平。它执着地前行着,冷漠的外表下有一颗火热的心。它知道路就在前面,命运就在自己手中。
从此,我的生活揭开了新的一页。
走过多少路,记不清了;经过多少撕杀,记不清了;就边流过多少血,也记不清了……
只记得身上的伤口从未停过滴血,一处未愈,一处又添。一次次被击倒,一次次地爬起,再倒下,就再爬起……
渐渐地,滴血的伤口越来越少;而越来越多的对手庵庵一息地伏在我的脚下。终于有一天,身上的伤口不再滴血。而我也成为一只强壮的成狼了。额前那簇曾被无数次嘲笑过的白毛,也成为我的标志,伴随着我的威名传遍了阿尔多娜草原。谁也不会想到,今天骁勇无比的狼斯达,曾经弱小如羊而被驱逐出群。
站起来,再也不匍匐了。谁也不能再将我欺侮。命运,牢牢地握在自己手中。
现在,我要回伦尔湖,那里有我的家,曾多少次在梦中出现的家呵!
还是春光艳阳,还是花香草青,伦尔湖的湖水,也还是那样清澈。
以前的那群狼部就剩那几只老弱病残了,他们正在湖边一带活动,我迎面碰上他们。
还认得出我吗?还认得“白羊”斯达吗?这可是你们给我起的绰号啊!
我终于回家了!
一切都那么熟悉,一切都那么令我倍感亲切。我决定留下来,这儿是我的家,再说漂泊多年,也该过一过安静的生活了。大伙儿一致推我为头儿。强者为尊,这也是狼的信条。
斯达狼部就这样成立了。
成立之初,场面实在惨淡,能够外出觅猎的,不过几只,主要靠我和米丽娅。
米丽娅是只孤狼,她所在的狼部在迁移中被风吞没了,只有她幸免遇难。我在流浪中与她相识。当我全身血痕累累,疲病交加,已是奄奄一息时,是她衔来草叶,嚼啐了敷在我伤口上,又捕来一只野羊,我才活下来。后来,我们便结伴而行,我捕杀,她助阵;我受了伤,她护理。南征北战,千山万水就是这样过来的。说实话,没有她,我未必能活到现在,世间我只有她这么一个同生共死的伙伴,她也一样。
经过我们共同努力,一年后,狼部已大有转机,不仅新的成员增加了不少,领地也向周围扩展了,斯达狼部成为草原上一个赫赫有名的大狼部。
伦尔湖边,有一大片森林,这里是我们的“大本营”。空闲时,我和米丽娅常来湖滨散步,夕阳斜挂、晚风徐吹,碧水映蓝天,景色格外迷人。远方的雪峰,近外的森峰,都是那么的挺拨秀丽。我们常常并立着,回忆着过去的时光。一轮新月升起,湖边的草地上,投下两条细长的身影……
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多们已习惯了周围的安宁。
但是,帕克却打破了它。
熊狼通常是互不相犯的,但帕克却不,它想霸占伦尔湖。于是,在一个夜晚,当我和大队外出觅食时,帕克袭击了大本营。留守的几只狼仓促就战。结果,留下了四具狼尸。其中一具是米丽娅。
我震怒了!
风在咆哮,森林在咆哮。
全身的关节“咔咔”作响。心中的烈火重又燃起。
所有的狼都热血沸腾。
两个字:出击!
帕克知趣地逃走了,但我们决不会放过它。已经干了三仗,帕克被我们堵在大峡谷里面。
帕克眼红了。
我让部下们退下——我要亲自收拾它。还有一点他们或许不知道,虽然他们个个骁勇骠悍,但对付熊没有经验。好好学着点儿,小伙子们!
撕杀从上午开始。从上午到中午从中午到下午。傍晚时分,我和帕克都伤痕累累。我的牙缝里有帕克的皮肉,帕克的掌上也沾着我的血。
现在我们对视着,相隔数丈。我们都要喘息一下,再作最后一搏。
这是真正的较量,是意志与体力的共同对抗。
天边升起了一片薄薄的月牙儿,虫鸣和着松涛,湖水映着星光,那醉人的夜晚啊!
帕克紧盯着我,我爷望苍穹,眼角的余光冷冷地照着它。
它拍过来了。真狡滑,偷袭。
我等的就是这个。帕克胸前那丛月牙儿似的绒毛,洁净细软,这是它全身最薄弱的地方。进攻时会露出空档,我很清楚这个道理。
我敏捷地一口扯下那丛月牙儿,随即一爪将帕克摧脏掏出。
同进,帕克致命的一掌也结结实实地拍在我身上。
我腾空而起。
你见过会飞的狼吗?
“砰”然一声,我们两个都倒在雪地上。哦,月牙儿,米丽娅。
我又一次昂起头来,天已经完全黑了,风雪交加,地上又铺了白白的一层。部下们还驻立在周围,他们真是好样的。
走吧,小伙子们,这儿没你们的事了。
为什么还不走?哦,想起来了,为了帕克,我们几天未进食了。帕克,对,帕克,在哪儿,吃吧,快点儿。怎么?它已冻僵了,像块冰冷的石头。
血,热热的血,狼需要的是这个,只要几口,跑出大峡谷不成问题。可到哪儿找热血呢?
突然我浑身躁热起来。
只有这样,他们不能死在这儿,他们太年轻了,还未曾辉煌过呢!
过来,小伙子们。过来啊,到这边来,看见了吗?不是额头,往下,再往下,这搏动的喉管。咬断它,别看我,咬断它。这是面有的是滚烫的热血,干吗盯着我?快咬!记住你是狼而不是咩咩叫的羊。快点儿,咬!
“嗷——”
“斯达没有死,他永远不会死,他是狼之神,在大峡谷里陪伴他的米丽娅……”
草原上每只狼都这样传说,带着满脸的虔诚。